散装水泥是指水泥从工厂生产出来之后,不用任何小包装,直接通过专用设备或容器,从工厂运到中转站或用户手中。散装水泥的发展和应用,是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节约资源和能源、保护环境、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等,都起到积极作用。在今年“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期间,本报记者就我市发展应用散装水泥工作采访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散装水泥工作的赵本庄副局长。
记者:今年“散装水泥宣传周”的主题是什么?
赵本庄:“散装水泥宣传周”的时间是6月11日到17日,宣传主题是“节能减排,发展散装水泥;绿色低碳,禁止现场搅拌”。
记者:举办“散装水泥宣传周”的现实意义是什么?
赵本庄:发展散装水泥是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业的能源消耗占社会消耗能源的30%左右,我们把这块工作做好了,能减轻我市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压力。同时,发展散装水泥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产业载体,利于应对国内外产业竞争。
记者:我市在宣传周期间重点宣传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赵本庄:今年我市把《河南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作为宣传的重点内容。《河南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规定》以省政府121号令的形式颁布,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今年已经是实施的第三个年头了。
记者:《河南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规定》的宗旨是什么?对水泥行业的各市场主体有何要求?
赵本庄:它的宗旨是“限制袋装、鼓励散装”。《规定》要求全省区域内从事水泥生产、经营、运输、使用、管理及其他相关活动均以此为行为准则。水泥生产企业必须配置散装水泥发放设施设备,提高散装水泥发放能力。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必须全部使用散装水泥。水泥制品生产企业使用的散装水泥量必须占总水泥用量的70%以上。同时要求水泥使用量在500吨以上的建设工程必须使用散装水泥,鼓励使用量在500吨以下的建设工程使用散装水泥。
记者:《规定》有什么具体的管理办法来约束这些市场主体吗?
赵本庄:现在我省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办法一样,利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政策来规范各市场主体的行为。《规定》要求,袋装水泥的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水泥生产企业生产销售袋装水泥(包括纸袋、塑料袋、复合袋等),按每吨1元的标准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使用单位按每吨3元的标准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属于政府性基金,收入全额缴入国库,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除国务院、财政部和省人民政府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改变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对象、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不得擅自减免、调控、截留、挤占、挪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记者:你能介绍一下使用散装水泥的好处和我市下一步此项工作的打算吗?
赵本庄:首先,使用散装水泥能节约资源,符合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大政方针。其次,减少粉尘污染和二氧化碳排放,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十一五”期间,我市的散装水泥供应量达到200多吨,据测算共节约标煤约4.6万吨;节约电力1440万度;减少大气粉尘排放2.01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7.07万吨。同时,大幅度降低了对城市的噪音污染,10米范围内可降低噪音20分贝,改善了建设工程从业者的施工环境和广大市民的生活环境。第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质量、降低建设工程投资。预拌混凝土在工业条件下实行标准化生产,配比准确,与人工现场搅拌相比,性能稳定,对提高建筑质量作用显著。与此同时,机械化生产程度提升,提高了劳动效率,缩短了施工工期。每吨散装水泥又比袋装水泥便宜15到20元,这些因素都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建设工程造价。
我市今年加大了散装水泥的推广力度,实现了混凝土搅拌站水泥用量100%散装化,并计划从今年起逐步在水泥制品企业完成水泥由袋装向散装的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