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宋馨 通讯员 王学平)市卫生局积极响应市纠风领导小组要求,结合工作职能,深入开展“向社会承诺、让人民满意”活动,积极承诺、践诺,切实落实承诺内容责任。
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人均筹资水平达到380元。认真落实2014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政策,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到20万元,降低各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
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巩固和保持免疫规划接种率农村地区达90%以上、城区达95%以上的目标,继续维持无脊灰状态,保持疾病监测系统高质量运行。
加强综合监督执法。持续深入开展“卫监行动”和“亮剑行动”,以传染病防治、放射卫生、医疗废物处置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推进依法执业。
健全医疗服务监管机制。持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提升年”活动,巩固实施“十大指标”监管成果,推进医院管理创新。
着力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重点做好儿童和孕产妇保健服务、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保持全市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持续低于全省水平。
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完成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并投入使用。推进公立医院优先配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我市所有项目执行进度,确保2011年项目2014年年底前全部竣工,2012年项目2014年年底前竣工率达到80%以上,2013年项目2014年年底前主体完工率达到80%,2014年项目按要求开工建设,并按国家有关建设进度和时间要求完成辖区内所有土建项目建设任务。
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纠风工作原则,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以民主评议为手段,狠抓基层打基础,聚焦“四风”查作风,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切实解决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