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洪驰 通讯员 李书永)12月17日,周口中院少年庭及其他9个基层法院集中宣判一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拐卖儿童犯罪案件,并在西华法院召开了少年刑事审判新闻发布会。
据了解,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和拐卖儿童犯罪案件时有发生,对此类犯罪,全社会深恶痛绝。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要求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必须依法严惩,以零容忍态度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
周口市集中宣判性侵儿童和拐卖儿童犯罪案件中,由市中级法院办理的陈某等7人拐卖儿童一案中,陈某等人采取捆绑受害人,将不满月的婴儿抢走卖,几名被告人手段恶劣,社会影响极坏,依法判处陈某无期徒刑,杨某、薛某、杨某某分别被判处15、14、12年有期徒到。
集中宣判不仅从重、从快、从严打击了犯罪,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而且通过集中宣判向社会传递一种正能量,传达了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的一种态度,有力遏制了此类犯罪的多发、频发,同时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了一个安全的绿色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