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杜欣
本报讯 银行工作人员误将存款1000元当做1万元记入存款人的账户,造成储户多得9000元。因储户拒绝归还,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淮阳县法院判决储户张某返还不当得利。
去年4月2日,张某在中国某银行淮阳县支行下属网点某营业所开立了个人金穗借记卡。去年4月20日,张某持该卡存款1000元时,该网点工作人员误将1000元当做1万元记入张某的账户,造成张某多得存款9000元。张某发现多得存款后,到另一网点领取存款1万元。营业所发现错误后,找到张某,张某承认多得存款9000元,并愿意退还。但张某同时表示,该款已使用一部分,遂在当天退款3000元后承诺余款6000元在1个月内退还。1个月后,张某未履行其承诺,某银行多次催收无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对9000元的取得没有合法根据,构成不当得利。张某对多得9000元的事实已予承认,并返还了3000元,余下的6000元亦应返还给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