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改善工农路道路环境,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具体要求,经研究决定取缔工农路马路市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沿街门店一律不得出店经营,严禁占据人行道、快慢车道堆放杂物、乱停乱放车辆。
二、道路两侧所有占道经营的蔬菜、瓜果、日杂百货等各类摊点一律取缔,就近进入附近的专业市场规范经营。
三、统一规范的夜市摊点晚5点30分以后方可出摊。
四、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沿街门店和占道经营商户要主动配合管理,积极行动,10月14日前所有占道经营的摊点要全部取缔。否则,城管执法人员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扣押物品,并给予经济处罚;对恶意阻挠或暴力抗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二○○九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