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周口市清理中心城区闲置土地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2007年12月12日,周口市国土资源局对市区内17宗闲置土地在周口日报上予以公告。周口悦信房地产开发公司没有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将位于太昊路北侧、莲花路南侧的住宅用地(120.747亩)于2008年8月底开工建设,违反了公告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报请周口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依法收回该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周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