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会精神,扎实推进市公安局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3月16日,市公安局召集治安、交警、纪委、督查、宣传等13个警种和部门负责同志,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部署会,这标志着市公安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行动号角全面吹响。
会议指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既是改善城市环境的形象工程,也是提升城市竞争力的生产力工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履行职责,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推进公安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誓打一场攻坚克难、决战决胜的攻坚战,确保圆满完成担负的创建任务。
各单位要将创建文明城市的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切实落实工作责任。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服务安排,做好各项工作落实。
要紧紧围绕创建工作目标要求,围绕自身工作职责,制订详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标准、工作措施、工作重点,确保各项创建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要进一步加强队伍教育管理,规范民警执勤执法行为,提升公安窗口单位服务意识,健全高效的服务流程、服务指南和投诉处理机制,做到办公区域整洁、警容严整、用语文明,让良好文明的工作习惯成为每名民警的自觉行动,让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为公安机关的常态化工作,以文明单位创建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对创建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先进典型进行广泛深入宣传,把创建宣传与周口城市形象、周口公安形象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发挥宣传在鼓舞士气、提升干劲上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民警的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
全局上下要通力合作,强力推进创建工作的开展落实。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按要求报送工作进度,市公安局将实行每月调度、通报。因工作不力影响省级文明城市创建验收工作的,责任单位负责人一律就地免职。(李书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