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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沟法官调解抚养纠纷护航儿童成长

来源:周道客户端

作者:

2021-04-22

周口日报·周道客户端记者 金月全

“感谢法官的真情付出,没让我们母女分开……”4月19日,扶沟县人民法院吕潭法庭当庭调解一起夫妻相隔千里的离婚纠纷案。

2012年5月,家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宿县的男方与家住扶沟县吕潭乡的女方登记结婚,2013年4月生育女儿。由于两人打工相识,婚前了解不深入,婚后因脾气性格不合,经常因家庭琐事生气吵闹。2016年2月,女方以办理身份证为由回到娘家,不再返回夫家。2018年4月,男方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该院提出离婚诉讼。因男方证据不足,该院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然而,夫妻感情并没有和好,女方独自带着女儿在深圳生活,夫妻双方又分居三年,婚姻关系名存实亡。男方于2021年4月9日再次向该院提出离婚诉讼,要求与女方离婚,并要求抚养婚生女。

庭审前,经征求双方意见,均不同意采取网上庭审方式。

在调解和好的过程中,法官邹鹏举得知女方同意离婚,但坚决不同意将婚生女的抚养权让与男方,并坚决不同意男方探望婚生女。遂将案件的争议焦点归纳为婚生女由谁抚养、抚养费如何负担、探望权如何行使等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对双方进行普法教育,从婚生女的生活环境、生活习惯和年龄等角度给双方分析婚生女跟随哪一方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接着,办案法官又对双方进行教育劝导,经过近两个多小时的沟通调解,最后达成一致意见,婚生女随女方一起生活,男方每年支付抚养费4000元,直至王小某18周岁止;男方每年暑假探望婚生女一次、每次两天;男方配合女方将婚生女的户口迁回扶沟县等相关事宜。

由于双方分别从千里之外的新疆和深圳到扶沟参加庭审,法官当庭调解,当庭发放调解书,减轻当事人讼累,不让当事人多跑一趟。②8

[责任编辑:王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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