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线上立案 线上开庭 线上调解 扶沟法院乡村法庭高效办案就是“中”

来源:周道客户端

作者:陈永团

2021-04-29

周口日报.周道客户端记者 陈永团 通讯员 樊帅 许小兰

“法官同志,我们愿意调解,愿意承担本案的诉讼费、鉴定费,谢谢法官让我们不用来回跑就解决了纠纷,没想到河南法院的乡村法庭也这么高效便民……”位于上海的被告之一上海某供应链公司法务给承办法官打电话、发微信,由衷赞叹扶沟县人民法院吕潭人民法庭高效便民处理民事纠纷。

事情还要从2017年3月18日说起。当日18时13分,被告吴某驾驶一辆东风牌重型箱式货车沿234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叶县叶邑镇金湾村路段掉头时,与同向行驶的尹某驾驶的陕汽牌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箱式半挂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叶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吴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尹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尹某驾驶的事故车辆在人寿财险许昌支公司投保有车辆损失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事故发生后,尹某驾驶车辆的所有人许昌某运输公司向许昌魏都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许昌两级法院审理,判决人寿财险许昌支公司在车辆损失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范围内赔偿许昌某运输公司车辆损失、施救费、路产损失等各项损失共计117160元。  

人寿财险许昌支公司在履行上述义务后,于2021年3月底,向扶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向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的吴某及事故车辆所有人上海某供应链公司行使代位求偿权。上海某供应链公司接到起诉状及开庭传票后申请追加被告吴某所驾驶车辆投保的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平安财险上海某公司和平安财险江门某公司为被告参加诉讼,法院经审查符合追加被告的条件,及时向两个保险公司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等材料。两个保险公司法务收到参加诉讼通知书后,及时与承办法官该院吕潭法庭庭长邹鹏举取得联系,邹鹏举主动添加两公司法务的微信,并及时通过微信做调解工作。

原定于2021年4月26日上午9时在该院吕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但由于上海某供应链公司及平安财险上海某公司均未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没有就此进行缺席审判,而是从化解矛盾纠纷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角度,在征求到庭当事人的意见后继续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上海某供应链公司及平安财险上海某公司法务沟通,最终,促使5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上海两个公司的法务对吕潭法庭承办法官的负责、敬业、灵活、便民、高效、快捷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态度赞不绝口。承办法官当即在法庭制作调解书、加盖公章进行送达,到庭的三方当事人也切实感受到乡村法庭的高效快捷便民。

据悉,这只是该院高效快捷便民办案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院积极推进人民法庭标准化建设,全面实现人民法庭软硬件升级,每个人民法庭均能线上立案、线上开庭、线上调解,真正落实“让科技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进一步优化司法便民服务水平,提升辖区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②10

[责任编辑:李欣]

中华龙都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周口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