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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海淼继承陈秀英不动产的公告

来源:周口日报

作者:

2021-05-07

申请人王海淼因继承陈秀英位于太康县城关镇支农路西段55号宗地的不动产,证号为:太康房权证2015 字第0000006774号,现向我单位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经陈秀英所有继承人王海淼、王执政、王志杰同意,由王海淼、王执政继承上述不动产所有权。

现对申请人申请继承事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没有异议,将在公告期满后为申请人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

太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5月7日 

[责任编辑:牛勇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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