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测:夫妻俩被偷拍,可能是在宾馆
“我看完信后,十分恼火。仔细回想,被偷拍应该是6月初的事。”在张先生办公室,他和他的司机郭某一起回忆起来。
张先生说,6月2日,他和妻子还有司机郭某一起到郑州办事。当晚8时许,郭某拿着他们3人的证件到金水路新通桥附近的一家宾馆开房间。“张副局长和嫂子住的是407,我住的是307。”郭某回忆说,第二天早上他们3人就退了房。
“从这张照片的背景上看,照片有点像是在那家宾馆房间拍的。”张先生说,不过他已记不清当时住的那间407的房间格局是什么样。
随后,郭某致电这家宾馆,前台一女工作人员经查询后证实,郭某和张先生确实在6月2日晚登记了307、407两个房间。
张先生感到纳闷的是,“我在那家宾馆登记房间时,用的是军官证,但匿名信却直接寄到了我现在的工作单位,连我是何种职务他们都知道,这些诈骗分子也太神通广大了吧”。
宾馆:“百分之百不是在我们这儿拍的”
昨日傍晚,记者以张先生亲戚的身份赶至张先生所说的新通桥附近的这家宾馆了解情况。前台一女服务员看完照片后肯定地说,“这不是我们宾馆的房间格局,看着像是那种高档洗浴中心的客房。我们宾馆根本没有这样风格的房间。照片上显示的房间空间较大,而我们的407房间空间相对狭窄,没有照片上宽敞”。
“百分之百不是我们的房间,我们宾馆是不会有这种情况发生的。”该宾馆一女值班经理看完照片后也坚称。
警方:
裸照可能是合成的
由于怀疑是在新通桥附近那家宾馆住宿时被偷拍,昨天张先生委托他的亲属到郑州市金水公安分局经八路派出所报了案,昨天下午该所耿副所长带领几位民警到张先生住过的那家宾馆进行调查,进了张先生住过的407房间发现,该房间布置格局和照片上的格局完全不一样,照片上的背景墙很宽,而实际上该房间的墙面很窄。
“这张照片基本上可以肯定是电脑合成的,你看这头和身子连接部分有明显的合成痕迹,作案者有可能通过某种渠道找到张先生和他妻子的头像后,然后在电脑上进行合成,并把勒索信寄给张先生。其实,作案者手里根本就没有张先生夫妇的裸体照。”耿副所长说,如果作案者继续勒索,张先生可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友情提醒:
为了预防被偷拍,宾客入住宾馆或招待所后,最好先查看电视机、床头灯、梳妆整容镜、桌子下边缘处等部位有没有可疑的附加设施,有的摄像头本身是插座形状,摄像头就装在墙上的插座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