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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丽江打响“春晖行动”积极整治旅游市场

您当前的位置 :中华龙都网  >> 新闻中心     来源:第一旅游网 2017-04-27 05: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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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丽江市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旅游发展水平工作推进会精神,深入开展整治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按照云南省旅发委、丽江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丽江市旅游稽查支队决定从2017年4月15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春晖行动”,旨在严厉打击旅游市场违法行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4月15日是“春晖行动”的首日,丽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60名执法人员在32个购物店周边巡查是否有旅行社、导游及司陪人员安排旅游团队购物的行为。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巡查了马勐湾、嗨淘天地、生葆等数家购物店,发现均无旅行社、导游及司陪人员安排旅游团队购物的行为。

    据了解,“春晖行动”以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树立丽江旅游良好形象为目标,按照“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方针,解决当前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采取集中打击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相结合、行政执法和行政监察相结合、舆论引导和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抓住重点环节,强化工作措施,集中打击力量,加大查处力度,使旅游市场违法违规和非法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和广大游客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为建立旅游市场的长效机制和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奠定基础。

    此次行动的工作重点包括几个方面,首先严查旅行社、导游司陪人员安排旅游团队购物的行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2017年3月27日印发的《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有关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各大队按照分工对购物场所进行不定时巡查,对旅行社安排团队进店购物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其次,严查强迫及诱导游客消费的行为。严禁导游及司陪人员强迫、变相强迫、诱导游客购物。严禁导游、司机在旅游车上兜售旅游产品。严禁购物商店尤其是景区景点、公路沿线、休息区、车站、码头等旅游者集中的购物场所与旅行社或司陪人员串通,通过购物回扣、返佣,给予“停车费”、“茶水费”、“人头费”等形式,安排旅游团队购物或兜售商品。严禁景区景点、演艺、住宿、餐饮等旅游者集中活动场所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进入购物商店消费。

    三是严查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禁止旅行社发布销售“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对经营“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的旅行社予以停业整顿,对整顿后再次经营“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的,依法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经营许可的旅行社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列入“黑名单”,实施行业禁入。

    四是严查不签定或者签订旅游合同不规范的行为。加大对旅游合同的日常监管,对签订虚假合同、阴阳合同的旅行社及从业人员,依法从严处理。实行散客旅游合同电子化管理,实现旅游者、旅行社及监管部门实时查询,确保公开、透明。从4月15日起,对不签订旅游电子合同的旅行、散客营业网点进行严厉查处。

    据丽江旅发委副主任王世竑介绍,4月12日已经收回所有发放下去的“等级评定购物场所星级牌”,以前的“购物店”已经不复存在,将回归社会商品零售范畴。4月14日,丽江市旅发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旅行社营和导游服务行为的通知》,发布7条严禁对旅行社和导服人员重申经营和服务纪律的条例。

    行动要求,各大队在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要明确目标任务,对整治重点、工作举措、时间节点要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压实具体负责;掌握好工作进度、时限要求;整治行动过程中,各大队要认真收集整理相关痕迹资料,认真建档、及时上报;整治工作结束时,交综合大队统一归档。(和艳兰)

[ 责任编辑:牛勇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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