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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人身意外伤害赔偿结恩怨 司法部门耐心调解化纷争

您当前的位置 :中华龙都网  >> 新闻中心     来源:新周口客户端 2018-07-19 09: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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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日报·新周口客户端记者 李瑞才 通讯员 李广亮

马某带领的建筑队在鹿邑县玄武镇周边是非常有名的建筑队,建筑活不仅做得好,工价也不高,跟着马某打工的人越来越多,同村村民马某某就是马某手下的一名干活好手,马某某能吃苦,活干的好,经常得到同行的羡慕。

但在今年4月26日下午,正在施工的马某某突然从脚手架上摔了下来,在场的工友们急忙把马某某送往附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后又送往商丘市人民医院进行治疗,花去30多万元,马某某家人曾多次找马某协商,但因双方对赔偿金额分岐太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双方处于僵持状态。

7月15日,在没有办理任何出院手续的情况下,马某某被其家人拉到了马某的家中,两家人情绪都非常激动,眼看矛盾即将激化、一触即发。

镇调委会接到马庄村委会报案后,调解员及时赶到纠纷现场,立即稳控双方家人的激动情绪。鉴于马某某和马某都是乡里乡亲,为了不激化矛盾,由镇调委会和村调委会共同处理。调解员找到了马某,首先给他讲解了我国法律法规规定,他和马某某是雇佣关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伤害,你作为雇主是要承担主要责任的,并且现在马某某住院已经花去几十万元,将来还要留下严重的后遗症,马某某的下半生将不能再从事体力劳动,让其认识到不承担赔偿责任的错误思想。这样调解员从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到乡亲情谊。以法、情、理耐心说服,马某终于点头了。

为了尽快让马某某的家人把马某拉离现场,调解员再次分别给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谈法律、讲道理。通过耐心疏导,双方当事人对自己的责任均有不了新的认识,马某某家人表示同意立即从马某家中拉走。愿意让镇调委会再次组织调解。7月17日,镇调委会调解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马某同意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马某某也自愿对本次事故承担一定的损失,双方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马某一次性支付马某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12万元。双方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一场即将激化的纠纷终于化解了。

[ 责任编辑:翟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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