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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突出四个方面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您当前的位置 :中华龙都网  >> 新闻中心     来源:中华龙都网 2018-05-07 17: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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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龙都网讯(周口报业全媒体记者 韦伟 通讯员 刘建涛)沈丘县纪委监委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严查党员干部直接参与、幕后指挥甚至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护航。

突出线索排查和处置。发挥“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作用,畅通群众举报。实行纪委监委机关干部全员接访、下访制度,进一步拓宽案件线索来源。优化线索处置程序,对反映黑恶势力的问题线索,及时登记造册、梳理汇总、分析研判,按照“快批、快转、快查、快结”的原则,加强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回音”。

突出重点领域和群体。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盯紧农村、城乡接合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商贸集市、娱乐场所等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盯紧村“两委”、乡(镇)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严查黑恶势力后面的“保护伞”及腐败行为,着力营造良好环境。 

突出部门联动和协作。与公检法、信访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案件协作、移送协调机制,对政法机关移送的线索,优先处置;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腐败问题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强化纪法衔接,注重协同推进。对已侦破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加强与政法机关会商,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

突出案件查处和问责。坚持“零容忍”,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一查到底。尤其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手不收敛的党员干部,从严从重处理。对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落实“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形成有力震慑。

[ 责任编辑:李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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