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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水法院:法官为百姓“撑腰” 村民送锦旗感谢

您当前的位置 :中华龙都网  >> 新闻中心     来源:中华龙都网 2018-07-13 17:3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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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龙都网讯 (周口报业全媒体记者 陈永团 通讯员 智艳威 戚娟娟)7月12日上午,家住商水县巴村镇的九名村民,将一面标着“秉公执法,心系百姓”的锦旗送到商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以感谢庭长苑庆宏在执行中公正高效的司法行为,并对其在执行案件中情系百姓的工作态度给予高度赞扬。

2014年3月某管理所和张某等九人签订拆迁合同,巴村镇人民政府为见证方,该拆迁工程由被执行人朱某庆进行拆迁建设。被执行人朱某庆把九人房屋拆迁后,又和第三方刘某传签订《斜楼改建合同》,由第三方刘某传继续开发建设,但第三方因为资金问题房屋没能建设完成,也未按约定工期交付房屋给被执行人朱某庆,所以朱某庆也无法在约定时间交房给张某等九人。随后张某等九人上诉至商水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执行人朱某庆继续履行和张某等九人签订的合同,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按合同约定的置换房屋数量、质量及标准交付张某等九人。但被执行人没有履行义务,张某等九人上诉至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均维持原判。但是被执行人朱某庆仍拒不履行义务。

张某等九人眼看判决下来却什么也得不到,于是走上了上访之路,曾先后多次到市中院、省高院上访。直到2017年7月份张某等九人向商水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苑庆宏接案之后优先执行涉民案件,多次下乡与商水县巴村镇乡政府以及村干部结合,了解到执行难主要是执行标的未建成,才无法终结。随后苑庆宏与被执行人朱某庆联系,进行劝说,晓之以法,动之以情。在进行多次劝解之后责令被执行人朱某庆尽快履行义务,并对朱某庆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10000元。被执行人迫于压力愿意与申请人和解(被执行人把未建成的标的物赔付给申请人)。随后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已申请撤回执行,案件得以圆满执结,并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 责任编辑:王松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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