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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检察院:落实“第一种形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您当前的位置 :中华龙都网  >> 新闻中心     来源:新周口客户端 2018-07-17 15: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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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日报∙新周口客户端记者 窦娜 通讯员 马娜 白洁茹

今年来,川汇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运用“第一种形态”不充分的问题加以整改,在落实“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常态中让廉政教育、监督检查无处不在,有效预防了干警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善抓廉政教育筑牢“第一道防线”。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强调“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该院通过关口前移,注重廉政教育,使干警心有所畏、行有所止,拉起、筑牢防止党员干警犯错误的第一道防线。一是精准把握节点开展廉政教育。今年来,该院在元旦、春节、五一等重大节日期间,及时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省、市检察院和区委有关加强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各项通知精神,提醒干警自觉防范各种廉政风险。加强任前、岗前廉政教育,上半年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先后对新调整、提拔的4名中层干部、12名助理检察员、新招录的15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廉政谈话教育,及时打好廉政“预防针”。积极开展检察长上专题廉政党课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警示教育活动。二是创新廉政教育方式。今年以来,该院纪检监察部门以廉政“微电影”“微卡片”“微窗口”“微格言”“微信”等教育形式,开展“微宣传”助推廉政教育;在全院干警中征集廉政格言、警句,专门印制高检院《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宣传卡片,在院微信公众平台设立“廉政警句”“天天学”廉政窗口,累计编发7期《川检清风》廉政教育电子期刊,全院干警在潜移默化中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 

主动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第一种形态”,关键靠各级党组织及领导干部。该院党组和检察长、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严格履职,主动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层层传递压力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该院党组在年初召开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大会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研究制定了有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区检察院2018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清单》,对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各项工作,明确分管领导、牵头部门,并层层进行延伸细化。该院检察长、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对照责任内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压实责任把“第一种形态”抓在手里。年初该院检察长、分管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组织全院干警签订《干警廉洁自律承诺书》,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平时,该院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察长在每月召开的院务会上必提党风廉政建设要求;部门负责人每季度向检察长和分管院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院领导经常与部门干警开展廉政谈心谈话。 

积极发挥监督“探头”作用。该院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三转”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强化“探照灯”思维,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和“好人主义”,严格落实监督责任。一是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监督检查。该院认真执行《院领导轮值巡查制度》,每周由1名班子成员带领监察、政治处、办公室、计财科室干警,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纪律作风巡查。今年来该院纪检监察部门针对节假日值班、公车管理使用、会风会纪等开展监督检查10余次;先后对重要干部任免的“三重一大”事项开展监督活动2次。二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该院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的“第一种形态”,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抓早抓小,突出在早发现、早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有效防止苗头性问题演变成违纪违法问题。今年来,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在一楼大厅电子屏“检务督察”栏进行通报批评2次,对相关干警及时开展了廉政提醒谈话、诫勉谈话。


[ 责任编辑:王松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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