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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县:五种模式集中供养创新路

您当前的位置 :中华龙都网  >> 新闻中心     来源:中华龙都网 2018-07-02 09: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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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龙都网讯(周口报业全媒体记者 高洪驰 通讯员 韩华)为切实维护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权益,让特困人员生命有保障、生存有尊严、生活有希望,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确保特困人员与其他人民群众同步小康,日前,淮阳县采取五种模式,坚持以家庭托养为主,农村幸福院和敬老院为辅,医养结合、社会办养老机构为补充,积极探索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新路子。截至目前,该县精准认定特困人员6525名,其中:家庭托养5967人;入住敬老院518人;入住农村幸福院13人;社会办养老机构供养特困人员1人;其他26人,取得了良好效果。

实行家庭托养模式。尊重特困人员本人意愿,对具有完全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实行家庭托养。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乡镇人民政府将特困人员托管到其亲戚、邻居等家中,其亲戚、邻居作为特困人员的监护人,为其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住院陪护等服务,并签订协议,与托养人共同生活。特困人员托养到家庭后,县财政将供养资金拨付给托养人,并为特困人员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资金150元。特困人员养老保险金由其本人自由支配。

敬老院集中供养模式。2018年,淮阳县累计投入建设资金600万元,新建3所乡镇敬老院(豆门乡敬老院已于6月1日竣工并投入使用),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并对现有14所乡镇敬老院综合提升、升级改造,增加供养容量,完善功能设施,提高供养水平,达到一院一策、一院一景、统一标准、供养百人。

农村幸福院供养模式。由乡镇统筹,以村室、闲置厂房、闲置农户为依托,以行政村或行政片为单位建设农村幸福院,鼓励、支持和扶持单位或个人建设农村幸福院,实现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县政府视情况给予适当补贴。根据农村幸福院收养特困人员情况,县财政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划拨到农村幸福院账户。

医养结合供养模式。以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闲置学校为依托,由卫生计生部门牵头,以乡镇卫生院为主体,进行资源整合,设立医养机构。根据医养机构接收、收养、收治特困人员情况,县财政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医疗资金划拨给医养机构。

社会化养老模式。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供养服务机构建设。鼓励群众团体、公益慈善等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每接收1名特困人员,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发放到位并监管。同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和项目支持力度,落实各项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等政策,引导、激励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以及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医疗等供养服务机构,为特困人员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

在管理人员配置上,乡镇敬老院、农村幸福院配置院长1人,炊事员1人,原则上护理人员与全自理供养人员不低于1:10,与半自理供养人员1:4,与全护理人员1:1.5配置。入住20人以上的,院长月工资不低于2000元;入住10人以上的,院长月工资不低于1800元;炊事员、护理员工资原则上每人每月不低于1400元。

在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管理上,特困人员自愿入住敬老院、农村幸福院的,须由本人或其亲属与乡镇人民政府、乡镇敬老院(或农村幸福院)签订集中供养协议,明确三方权利、责任、义务,以及特困人员财产处置办法等。入住后,为每名特困人员发放春、夏、秋三季衣服各两套,冬季棉衣棉被主要由县、乡民政府部门提供或由社会捐赠提供。特困人员须接受统一的集中管理。所有人员外出须履行请假手续,登记出院时间、回院时间;半自理、全护理人员外出须有护理人员陪同或其亲属陪同。

在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生活标准上,县财政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资金150元、每人每天解决生活费15元,其养老保险金由个人自由支配。


[ 责任编辑:李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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