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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婚前彩礼引纠纷  司法调解息争议

您当前的位置 :中华龙都网  >> 新闻中心     来源:周口日报∙新周口客户端 2018-07-20 17: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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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日报·新周口客户端记者 李瑞才 通讯员 李广亮 

鹿邑县玄武镇甲村的王某和乙村陈某相遇、相爱于网络,2017年年底双方约定旅游结婚,随后在今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仅一个月,陈某便以王某生活邋遢,两人没有共同语言为由,长期住在娘家,不再和王某相见。

王某整日茶饭不恩,心急如焚。婚前外出旅游和婚前给付彩礼加在一起王某共花去20多万元,现在在村内还欠别人几万元的债务。现在人财两空的结局令王某一时无法接受,王某只有一次次的往陈某家跑,哀求陈某回去继续生活,以后对陈某百依百顺,只要是陈某提出的要求全部答应,可是陈某就是不同意,坚决要求离婚。万般无奈的王某只有答应离婚,但要求陈某及其父母退回婚前支付的礼金和财物(三金)。可是,陈某及其父母不同意,认为婚前王某多次带陈某外出旅游,并住在一起,婚前的礼金是他们应得的,不同意退钱。于是在今年7月15日下午,王某就纠集十几个人来到陈某家中找陈某家人讨要说法。玄武派出所出警阻止了矛盾进一步激化,因系婚姻财产纠纷不便处理。

玄武镇司法所得知这一情况后,高度重视,及时介入,首先对双方当事人及其家人劝解疏导,劝说陈某继续和王某共同生活,要珍惜双方的缘分。如果双方真的无法再共同生活,订婚时收取的彩礼,按法律规定应当退还一部分。但是陈某的父母态度强硬,言辞激动:“日子过不成就离婚,彩礼一分钱没有,想到哪告就去哪告!”当调解员又去给王某做工作时,王某的母亲也不示弱:“我们就不去告,我们现在是人财两空,我们还欠一屁股债,我就给他们拼了这条命”。双方针尖对麦芒,互不相让,首次调解失败。调解员告诉双方家人都要保持冷静,在调解纠纷期间,任何一方不能再无故闹事,有什么问题及时向调解员反映。

几天来,调解员采取背对背式的调解法又分别给双方家人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7月19日上午,司法所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员通过一上午耐心细致的做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一是双方自愿离婚,明天中午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二是陈某一次退还王某彩礼现金5万元及三金(当场给付);三是王某返还陈某婚前个人财产10条被子(当场给付);四是双方其他无纠纷。至此,一桩因离婚引发的婚姻财产纠纷,在双方的握手道别中顺利调结。

[ 责任编辑:李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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