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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超限超载重罚货源单位

您当前的位置 :中华龙都网  >> 新闻中心     来源:周口晚报 2018-08-31 09: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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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图均为宣传现场

8月30日上午,淮阳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活动。

据悉,《条例》出台后,加大了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管,规定:货运源头单位不得为无号牌或者无车辆行驶证、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装载货物;不得超过规定标准装载货物;不得放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违反此规定之一,将对货运源头单位,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 彭慧 通讯员 李金伟 摄

[ 责任编辑:李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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