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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份,周口交警抓了170个“酒司机”

您当前的位置 :中华龙都网  >> 新闻中心     来源:平安周口 2018-07-26 09: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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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本月(7月1日0时至7月25日0时)周口交警共查处酒驾交通违法行为170起(其中醉酒驾驶营运车辆1起、醉酒驾驶29起、二次酒驾1起、饮酒驾驶139起)详细名单如下。

法律链接 

酒后驾驶分两种

➤➤➤1.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2.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如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一次性记满12分,同时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如果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责任编辑:叶明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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