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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法院:借款容易履行难 果断拘留把钱还

您当前的位置 :中华龙都网  >> 新闻中心     来源:新周口客户端 2018-08-10 1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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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日报∙新周口客户端记者 陈永团 通讯员 杜 鑫

“法官,今天上午我让家人送来10万元,余下的7.5万元,田某某的家人下午送过来,我们管出去了吧。”“只要你们按照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履行完毕,我们会依法提前解除拘留措施的。”

日前,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的申请人顾某拿到了全部的执行款。这是进入八月份以来,河南省沈丘县法院通过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手段执结的第3起案件。

2017年,被执行人王某向申请人顾某借款12万元用于生意周转,同时让被执行人田某某进行了担保。借款期限届满后,顾某向王某催要借款,王某以生意惨淡没钱为由推拖不还,顾某登门找了几次,任凭咋说,王某笑容满面应承,但说来说去就是两个字“没钱”,顾某也是没了脾气。无奈之下向沈丘县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王某和田某某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王某依然如故,田某某却气愤异常,指责顾某将其告上法庭。最后,法院作出判决,被告王某偿还顾某借款12万元及利息,田某某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判决生效后,王某和田某某均未 按照判决规定的期限履行还款责任。案件进入了执行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分别找到被执行人王某和田某某,二人接到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均称没有履行能力,无法履行。在执行法官详细讲解了执行法律规定和拒不履行将采取的惩戒措施及后果后,王某和田某某答应想办法履行义务。不料,这竟是二人的缓兵之计,不久二人就先后外出,找不到人了。执行法官通过全国“点对点”查控系统对王某和田某某名下的存款、理财、有价证券、车辆等财产情况进行了查询,只发现了二人名下3个账户中6000余元的存款,遂依法进行了冻结。与此同时,将王某和田某某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了限制消费令。虽然织就了严密的天罗地网,可是仍未捕捉到被执行人王某和田某某的踪迹。

7月26日,案情出现了转机。因朋友家办事,王某与田某某先后回到沈丘。本想趁夜返回,办完事再连夜外出,却被得知消息蹲守的执行法官请进了法院。在二人含糊其词之间,执行法官果断拘留送进了拘留所。五日后,王某和田某某强烈要求面见法官。

 

[ 责任编辑:张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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