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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岗敬业 无私奉献
——一论向陈海宏同志学习 本报评论员
陈海宏同志为政法事业倾尽了全部心血,是“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优秀典范,是周口英雄群体中又一座闪光的丰碑。他用自己的生命谱写了一曲人民检察官敬业奉献、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英雄壮歌,彰显了检察干警“忠诚为民、拼搏奉献”的崇高精神。他不仅是全市政法干警学习的楷模,也是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榜样。向陈海宏同志学习,就要学习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
当一个人对工作全身心投入的时候,工作对于他来说已经不仅仅是职业,更是值得他终身为之奋斗的事业。一个人有了高尚的情操,有了对事业的执著,有了对工作的满腔热情,在关键时刻,他就能够冲锋在前、奋不顾身。陈海宏同志对待工作二十多年如一日的兢兢业业告诉我们,工作要始终热情饱满,脚踏实地,尽职尽责,全力以赴,不管做什么,都应该干一行、爱一行,这样才能实现对事业的执著追求。
爱岗敬业,不仅是在职业生活中敬重自己的职业,忠实履行岗位职责,而且是一种道德境界和人生信念——以为人民服务为职业理想,甘于奉献,并以此为光荣和幸福。这种职业精神,是我们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是正确荣辱观的具体化。一个地方也好,一个国家也好,忠实履行这种职业精神的人越多,进步和发展就越快。在这方面,陈海宏同志为我们树立了一个好榜样。
一个人,一件两件的事情上做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并不困难;一天两天的工作中坚持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也不罕见。陈海宏同志让我们感动、令我们钦佩、促我们奋起的恰恰是他始终不懈地做到了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时代造就英雄,英雄反映时代。陈海宏同志是高尚的,也是平凡的,是我们身边触手可及的榜样。他的高尚情操、工作作风正是我们当前乃至今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宗旨所需要的宝贵财富。这既是陈海宏同志留给这个时代的精神价值之一,也是我们学习陈海宏同志的精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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