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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摘要)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简称“学习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市委决定,全市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从2009年3月23日开始,到2009年8月底基本结束。为确保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有计划、按步骤、高质量进行,按照《河南省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方案》,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参加范围
全市参加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主要是,市委、县市区党政机关;市、县市区人大、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省属企业,市、县市区直属企业事业单位,高、中等学校,共891个单位。其中,市、县市区两级机关、内设机构、直属单位835个,省、市、县三级直属企业52个,省、市两级所属高、中等学校4个,共涉及基层党组织6875个、党员71379名。在启动和抓好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同时,全市选择16个乡镇、村、街道、社区、学校等单位以及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进行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试点。各县市区也要分别选择1至2个乡镇、村、街道、社区、学校等单位以及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进行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试点。
二、目标要求
参加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既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决策部署的执行者,又是全市经济、政治、文明、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组织者、实施者,肩负着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重要使命。参加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突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追赶跨越”这一主题,扎实开展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在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理清科学发展的思路、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问题、完善科学发展的机制、推进科学发展的实践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
(二)尽快理清科学发展的思路。
(三)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问题。
(四)不断完善科学发展的机制。
(五)强力推进科学发展的实践。
三、基本原则
为确保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健康开展、取得成效,在活动中要着重把握以下原则:
(一)继续解放思想。
(二)突出实践特色。
(三)搞好分类指导。
(四)贯彻群众路线。
(五)正面教育为主。
四、方法步骤
第二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体上要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追赶跨越”这一主题,与“讲党性修养、树立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相互衔接、统筹推进。活动正式开始前,各地各单位要扎实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有关精神,组建学习实践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并确定实践载体和具体目标,从实际出发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组织开好动员大会,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动员讲话,进行思想发动和部署。学习实践活动分成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阶段(3月下旬至4月底)。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阶段(5月上旬至6月底)。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7月上旬至8月底)。
五、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落实责任,组织上提供保障,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落实领导责任。
(二)掌握政策界限。
(三)鼓励探索创新。
(四)营造良好氛围。
(五)做到统筹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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