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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地产商自杀 中富两方案清偿3.2亿债务

鄂尔多斯地产商自杀 中富两方案清偿3.2亿债务

您当前的位置 :中华龙都网  >> 新闻中心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011-10-13 1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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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富房地产公司的气氛焦虑而烦躁。张勇(化名)踱着步,从房间的这一边走到那边,一会坐下,一会站起,一会又到屋外的走廊里看看。“我前天就来了,今天是第三天。”他说。

    他是作为债权人,来中富房地产公司协商解决欠款问题的,还有372位个人及单位面临着与他同样的处境。

    9月24日,鄂尔多斯市中富房地产开发责任有限公司(下称“中富”)法定代表人王福金自杀身亡。虽然今年下半年以来,已经出现部分房地产老板因资金链紧张外逃的事件,但因此而死亡的尚属首例。

    现金流紧张压垮中富

    一位债权人告诉记者,王福金自杀前遭到多位债权人催债,王福金自尊心又特别强,可能因此导致自杀。王福金上吊自杀的厕所和一间装有公司重要材料的办公室被贴上了封条。

    与很多出现问题的房地产公司一样,中富的问题是信贷紧缩环境下资金链极度紧张。

    中富于2007年10月18日成立,只有两名股东——郝小军和王福金。王福金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30%的股权,郝小军持有70%的股权。

    2008年,中富投资开发了“国电富兴园小区”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107870.65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80001.98平方米,商业用房面积22925.46平方米。中富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共向373家个人及单位举债2.63亿元。

    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工,部分附属工程正在施工中,预计明年六月前竣工。住宅于2010年开盘销售,已经收回首付款817.053万元,尚有约1.5亿等待办理按揭贷款,商业用房拟于近期开盘销售。

    国电富兴园工程的总造价约1.97亿,并已经根据工程进度支付了约1.37亿,剩余工程款一部分在竣工结算后支付,一部分将作为工程保证金于验收后满一年进行支付。

    此外中富还有2.63亿元的民间债务,但无任何未偿银行贷款。

    根据中富的计算,公司现有资产价值按市值估计为4.9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3%。“资足抵债,不用担心。”一位中富公司员工称。

    然而,现金流紧张导致了一系列麻烦。多位知情人士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项目售房按揭贷款没有按预期办妥,导致公司现金流出现困难”。

    2.63亿民间借贷成本不菲,多位债权人向本报记者透露,他们给中富的利息为3分(月息3%),也就是说,中富每个月都要为此支付789万元利息。同时,约1.5亿的房屋按揭贷款迟迟无法获批。

    但中富的资金链究竟紧张到何种程度仍是一个未知数。一位向中富放款2000万的债权人告诉记者,她应于9月中旬拿到的利息还没有得到。但另外两名债权人称,在9月20日左右刚拿到过利息。

    中富两套方案清偿3.2亿债务

    中富还向政府伸出了求援之手:“为了保证具体方案的实施,恳请人民政府要求人民法院对部分债权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或诉讼暂不予立案,以防止出现债权人哄抢我公司财产的现象出现。”同时,中富希望政府帮助公司申请贷款,以及对应交规费予以免交或缓交。

    对于第一个方案,中富公司的抵债资产为“国电富兴园小区”的商业房、摊位、公寓、地下车位等。并对抵债资产的面积、价格和目前使用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例如小区1号楼1号,面积259平方米,属于底商。中富公司列明“每平方米价值为18000元,按照16000元折抵债务,折价为414.4万元(施工单位临时占用)。”而地下车位则按照每个12万折抵债务。

    采用此种方案的债权人,需在10月15日前持借据原件到公司登记债权,自行看图选择拟接受的抵债财产,并签订债务抵偿协议。

    “考虑到我公司用于抵债资产的客观情况,请各债权人尽量选择价值与持有债权接近的财产。各债权人也可自行组合共同选择价值与组合债权总数相接近的财产。抵顶过程中债权与抵顶物差额部分实行多退少补原则。”中富公司表示。

    如果债权人在抵债完成后出售抵债资产的,中富公司表示愿意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并无偿代为寻找购买者。

    后一种解决方案是,中富在六个月后归还借款本息,同时用抵顶债务后的剩余资产进行担保。期间中富争取在六个月内协调银行发放按揭贷款或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到位后,根据贷款规模按比例清偿债权人到底的借款本息,期限内按照月息1.5%承担利息,如果到时不能清偿以担保财产清偿债务。

    多数债权人选择了资产抵债的解决方式,但对房产的价格以及房产选择仍有异议。

    有债权人认为,中富评估的房产价格高于市场价格,希望公司打折。另一名债权人告诉记者,自己希望登记一套底商房,但已经被别人登记了。

    最让债权人担心的是利息支付问题。多名债权人称,自己放贷的资金也是贷款而来。

    一名从2009年开始借款给中富的债权人表示,其债权共两千万,只有几十万是自有资金,其余大部分是用2分或者2分5的利息从亲戚、朋友处借来,因为中富可以给3分的利息。倘若中富不能按期付息,仅利息一项她每个月就需要支付超过40万。

    另一位债权人表示,自己的钱大部分是从银行获得的房产贷款、汽车贷款。“如果是自己的钱,我劝你等一等。但是我,等不了啊。”一位债权人深深叹气。

    二股东死亡之谜

    王福金曾经在鄂尔多斯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后担任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院长和杭锦旗人民法院院长,其后退休。

    多位鄂尔多斯市法院系统人士对王福金的离去表示叹息,认为“他是个好人”。一名熟悉王福金的人描述,王福金个性比较开朗,会大声说话和骂人,“这样的人怎么会自杀?”

    但也有人认为,王福金一直是政府官员,从来没有承受过债主逼债这样大的压力,而且很要面子,所以自杀也不稀奇。让一些人疑惑的是,王福金长期在司法系统工作,应当知道司法系统的体系,2.6亿元尚不致死,何况他只是二股东。

    此前有债权人传言郝小军逃跑,对此,中富公司称郝小军“因患病长期在外治疗,无法及时返回”,但已经委托了律师团队处理这一事情。但对于郝小军得了什么病,在何处治疗,中富公司表示无可奉告。

    目前,中富正在和政府以及债权人协商偿债的具体事宜,本报记者将继续关注这一事件的发展。

[ 责任编辑:戚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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