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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访周口市区“午托班”现状 “午托班”能完成家长的托付吗?

探访周口市区“午托班”现状 “午托班”能完成家长的托付吗?

您当前的位置 :中华龙都网  >> 新闻中心     来源:周口晚报 2012-09-06 09: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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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学后,“午托班”老师挤在校门口接学生。晚报记者 朱海龙 摄

    近日,随着周口市区各小学的开学,“午托班”的生意也变得火爆起来。每到中午和下午放学时间,各小学门前除了家长之外,还有很多举着牌子的“午托班”老师。待学生到齐后,“午托班”的老师就会把这些学生带回“班级”。据了解,“午托班”是近年来在我市兴起的。“午托班”的生意如此火爆,其根本原因是有一定的市场需求,它确实能为不少因工作忙碌,不能按时接送孩子上下学的家长分忧。但记者调查发现,“午托班”存在缺乏部门监管、收费不一、服务良莠不齐等问题,“午托班”真能完成家长的托付吗?近日,本报记者对周口市区“午托班”现状进行了探访。

  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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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状:小学附近都有“午托班”

  □见习记者 范小静

  

  近日,记者走访了周口市区的七一路一小、七一路二小、六一路小学、实验小学和闫庄小学附近的“午托班”,发现少则一两家,多则四五家。一些“午托班”为招揽学生,还专门在小学附近“摆摊”,打出广告横幅及招生简章,一旦有家长上前询问,“午托班”的老师就会把家长围住,耐心介绍。

  9月4日,记者在学生中午和下午放学的时间,两次来到周口实验小学门口,看到许多前来接孩子的家长和举着写有“某某午托班”字样牌子的人。学生放学走出校门到达指定位置后,学校老师下令解散。不到一会儿,一位“午托班”老师身边就聚集了十多位学生。

  随后,记者跟随一个“午托班”的队伍来到了周口实验小学对面的胡同里。一路上,举牌子的“午托班”老师走在队伍前面,学生边走边打闹,也不看路上是否有车。学生走到“午托班”门口时,“午托班”老师才冲几个打闹的学生说了声“别乱跑”。

  家长:对于“午托班”褒贬不一

  □晚报记者 朱东一

  

  采访中,记者得知不少学生家长把孩子送到“午托班”是因为上班忙。市民王先生说:“我和妻子上班比较忙,每天我俩快下班的时候就打电话商量谁接孩子。接了孩子还要赶回家做饭……”王先生为孩子找了“午托班”后,省了不少麻烦。他说:“给孩子找‘午托班’之前,我详细了解过三四家,办‘午托班’的有一部分原来当过教师。他们可以给孩子辅导功课,同时也能督促孩子多学点东西,少玩些电脑。午饭、晚饭还是不错的,一个学期下来收1000多块钱。”

  但也有一些家长坚持自己接送孩子。家住七一西路的刘女士告诉记者:“把孩子放到‘午托班’有好处,也有坏处。孩子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午托班’负不起责任,而且他们大多是租别人的房子,他们一走了之谁能找得着人?同时,孩子在那里,吃好吃坏一个样,学与不学又一个样。‘午托班’里那么多学生,老师照顾得再好,也没有我自己照顾得好。”

  环境:多数“午托班”租用居民房

  □见习记者 张擘

  

  为探明“午托班”内是否干净,为学生做的饭菜是否卫生,记者谎称是一名学生家长,以要为孩子报“午托班”为由,到几家“午托班”进行了暗访。

  9月4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七一路二小附近某居民楼的一家“午托班”,看到该“午托班”是个70多平方米的两居室。客厅和一间卧室里摆放着十多张书桌,这是学生就餐、做功课的地方。另外一间卧室里放着两张简易大床,供学生休息。厨房环境较差,没有专用的消毒工具,很多餐具都摆放在灶台旁边。

  为了对比“午托班”之间是否有差距,记者又来到周口实验小学附近的某“午托班”。据介绍,这家“午托班”约有100名学生,面积比较大,是栋3层小楼,1楼为1~3年级学生就餐和休息的地方,2楼为4~6年级学生就餐和休息的地方,3楼是初中生就餐和活动区域。“为了学生的安全,我们还特意加高了2楼和3楼的护栏。饭菜由专人负责做,每天都会给学生换花样。”该“午托班”老师说。“这么多学生,会不会有人打架……”没等记者说完,一位老师就说:“你看我们这里有那么多学生就可以证明,家长信得过我们,才会把孩子送过来。如果有打架的事情发生,我们会第一时间制止。”

  暗访中,记者发现不少“午托班”为了节约成本,租的多是居民楼,从两室一厅到四室两厅不等,还有的是自建房,但都没有消防证和营业许可证,也没有消防用具。

  部门声音:“午托班”成监管真空地带

  □晚报记者 宋风 见习记者 王凯

  

  针对有些市民提出的“午托班”是否有相关部门的审批、政府部门该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监督管理,来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等问题,记者采访相关部门后,发现“午托班”目前处于无人监管的盲区。

  记者就我市的一些“午托班”有没有办理营业许可证这一问题,咨询了市工商局注册科,而该科负责人告诉记者“不清楚”。

  市卫生监督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主要对学生的餐饮进行监管,有食堂的“午托班”须向卫生部门申请《餐饮服务许可》,经验收合格后才可使用。但是,我市主动向卫生部门申请许可的“午托班”并没有几家,而且大多数“午托班”属私人创办,地点较分散、隐蔽,给他们的监管也带来了难度。

  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目前国家没有出台专门针对学生托管机构的管理规定,因此,“午托班”不可能获得我市教育部门的审批。川汇区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广泛存在的“午托班”经营范围复杂,其中包括接送学生上学、提供午晚餐、补课、提供休息场所等等,在界定其经营性质时,既不能说是培训机构,也算不上食堂、家政公司。今年秋季开学前,市教育局对全市校园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时发现,校园周边一些非法办学机构举办的各种“班”管理混乱,给学生的安全带来隐患。而由于教育局属于业务指导单位,缺乏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只能依靠多部门联合治理这项隐患。

  他山之石:

  据了解,“午托班”是为解决家长因上班而无法中午接学生的问题出现的学生管理机构,多数是私人机构。负责中午放学后学生的吃饭和休息及学习辅导等,分散在学校附近不足十分钟路程的周围,以小学周围居多。有些不仅提供午托服务,还提供晚托服务。“午托班”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不仅解决家长上班无法照顾孩子午饭及午间休息的问题,还催生了一个新兴的产业。解决一部分“40”“50”妇女的就业问题。“午托班”客观存在多年,一直以来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

  

  深圳市于2008年通过的一项“午托班”管理办法可供我们参考:

  

  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校外午托服务以及相关活动的,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校外午托机构,是指受中小学生监护人委托,为中小学生在上午放学后下午上课前在学校以外提供午餐、午休等公益性服务活动的单位。

  教育行政部门是校外午托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校外午托政策的调研、制订、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校外午托的政策实施和校外午托机构设立审查及监督管理工作。

  各区政府及其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校外午托机构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民政部门依法负责校外午托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负责自行配餐的校外午托机构的卫生审批及其监督检查工作。

  公安消防机构依法负责校外午托机构的消防审核验收和监督检查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依法负责组织、协调涉及校外午托机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街道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无证及未经登记的校外午托机构的查处工作。

  公安派出所依法负责辖区内校外午托机构及周边区域的治安监督管理工作。

  另外,校外午托机构应设在建筑物的3层以下,建筑物应当符合结构安全要求,不得是工业厂房、地下室、仓储建筑或违法建筑。校外午托机构场地建筑面积应当在80平方米以上,午托学生人均建筑面积应当在4平方米以上;校外午托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没有精神性疾病、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可能影响中小学生健康与安全的疾病等。  

 

[ 责任编辑:戚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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