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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少磊:沪上名律师的民生情怀

庞少磊:沪上名律师的民生情怀

您当前的位置 :中华龙都网  >> 新闻中心     来源:周口晚报 2015-07-15 09: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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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少磊

  晚报记者 朱保彰 文/图

  庞少磊1983年6月出生于沈丘县石槽乡一个贫寒农家。2002年,庞少磊以优异的成绩考入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由于对房地产法有着专业研究,大学没毕业,他就被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预定”。2009年,庞少磊跳槽到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在上海当律师以来,庞少磊时刻想着在沪经商务工的周口老乡,竭力维护周口老乡的合法权益……几年来,庞少磊为在沪经商务工的周口老乡代理案件100多起,他将自己所从事的律师职业与为家乡人服务结合在一起,为在沪周口老乡献出属于法律的一份力量。

  未出校门就被“预定”

  “当年,我的高考成绩是560多分。 虽然这一成绩在母校沈丘县槐店镇完全中学已属好成绩,但到西南政法大学报到后,我才知道自己的成绩并不理想,于是一心扑在学习上。”庞少磊说,到西南政法大学后,他给自己制订的学习计划比高中时还紧凑。每天放学后,他都会到图书馆继续学习。晚上,室友都进入梦乡了,他还在刻苦研读有关法律的书籍。苦心人天不负,大一下半学期,他的成绩已名列前茅。

  庞少磊说,他对房地产法有着专业研究,加上还没毕业,就拿到了律师资格证,因此未出校门就找到了工作。“由于我曾在学校内部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涉及房地产法律方面的文章,重庆的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慕名找到我,与我签订了就业协议,聘请我做法律顾问。”

  因房地产纠纷案

  名声大噪

  2009年,上海的房地产行业发展得如火如荼。为谋求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庞少磊毅然辞职到上海闯荡。在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后,庞少磊接手的第一个案件就是一起房地产纠纷案。这个案子的具体情况是:买卖双方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房屋交易价是370万元,买方付给卖方50万元定金。买方付完定金的第二天,上海拍出一个“地王”,而那套房屋正好位于“地王”附近。一夜之间,那套房屋涨了100多万元。卖方看到房价飙升,不愿意与买方继续交易。无奈之下,买方找到庞少磊维权。庞少磊说,这本是一个很简单的民事纠纷案件,从表面上看,买方很容易胜诉,但经过深入了解后,他发现,为少缴纳房产交易税,买卖双方签了两份合同,房屋交易金额相差巨大。卖方认为,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属无效合同;而买方认为卖方属单方违约,应当返还双倍定金。后来,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审理判决卖方败诉。卖方不服判决,上诉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当时,这个案件被上海媒体炒得沸沸扬扬,庞少磊面临着巨大压力,毕竟他初出茅庐就接手了一起有争议的房地产纠纷案。

  面对压力,庞少磊只能靠扎实的专业知识来应对,他形象地比喻道:“打一场官司,本来只需一碗水的知识,但必须具备一桶水的知识才能稳操胜券。”通过前期扎实的调查取证,在二审法庭上,庞少磊显得从容不迫。最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庞少磊的主张,维持一审判决,判定卖方返还买方100万元现金。庞少磊也因此成为上海打赢“阴阳合同”官司的第一人,名噪一时。

  据理力争挽救人命

  2013年,光天化日之下,上海浦东新区三林镇某超市门口发生一起血案,一名李姓男子手持砍刀对另一名男子连砍3刀,被砍男子当场毙命。该案件影响非常恶劣,市民认为凶手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

  该案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行凶的李姓男子(以下称李某)是沈丘人,常年在上海跑运输,他的妻子也在上海某公司上班。由于日久生情,李某的妻子与一名男同事发展成了情人关系,李某知道后气愤异常,怀揣一把砍刀四处跟踪妻子。当看到妻子与情人在三林镇某超市门前约会时,李某便跑上前去,对着妻子情人的脖子连砍3刀。案发后,李某被上海警方羁押在看守所。李某的父母从老家赶到上海后,咨询了多名律师,均被告知儿子肯定要判死刑。后来,李某的父母慕名找到庞少磊,请求庞少磊无论如何也要救李某一命。接手案件后,庞少磊了解到李某的家庭非常贫困,便对李某进行了无偿法律援助。庞少磊让李某的妻子调出案发当天李某的通话记录,证明案发后,李某先拨打了110报警,后拨打了120求助。依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现场拨打报警电话属于自首行为。李某的妻子又出具了证言,证明她前期与被害人私通是自愿的,后期由于身份证和银行卡被扣,她不得不继续与被害人保持情人关系。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公诉人认定李某为故意杀人,但李某当庭认罪态度很好,并提出自己是激情杀人,得到了法庭认可。庭审后,李某的家人申请了司法救助基金赔付给被害人家属,李某获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最终,法院判处李某15年有期徒刑。

  竭力帮在沪家乡人维权

  庞少磊说,有人片面地认为律师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天使;也有人说律师靠钻法律空子赚钱,是替坏人进行辩护的恶魔。在他看来,律师只有清醒而客观甚至是冷酷地看清一个行业,才可能在这个行业内真正有所作为,才能真正担负起维护人权、建设法治、制约权力的历史责任。一个好的律师,要有专业技能,要有精湛的法理知识,全面了解法律、法规、行规,甚至是“潜规则”,并具有较强的操作能力。只有这样,在法庭上,他们才能把握庭审、引导庭审,才能弄清楚当事人真正的要求是什么,才能注重具体的细节来解决问题。品行好、心态好,能够做当事人的“人生导师”,则是做律师的最高境界。

  庞少磊认为他的职责就是以敏锐的眼光关注社会的发展,关注国家的法治建设进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民主法治进步,让人们享受更多的法律阳光。为弱势人群开展法律援助,既是一种公益行为,也是他回报社会的途径。

  2010年,一名周口老乡慕名找到庞少磊,希望庞少磊能代理他的诉讼官司。原来,这位周口老乡是上海一家集卡车销售公司的销售经理,在他从事销售集卡车期间,公司有关领导为规避风险、增加销售业绩,违规要求他给前来公司贷款购车的个人提供担保。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他所担保的部分车贷没有收回,公司便以此为由,拒绝支付他应得的工资和提成12万元。了解情况后,庞少磊决定免费为这位老乡维权。通过调取工资单、到银行打印工资卡流水账单等,庞少磊在仲裁委员会上提出了自己的主张:集卡车销售公司未发行先诉抗辩权,因此诉讼人的担保无效。案件的最终结果是仲裁委员会采纳了庞少磊的申诉请求,要求集卡车销售公司返还诉讼人的12万元工资和提成,另外再支付赔偿金等各项费用6万多元。

  类似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仅2013年一年,庞少磊就接手处理了十多起在沪经商务工的周口老乡的劳务纠纷和劳动仲裁案件。庞少磊说,他之所以愿意接手这些案件,是因为他有着浓厚的家乡情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是律师的生命之本,也是庞少磊对案件稳操胜券的一种自信,更多的则是沉甸甸的责任。

  庞少磊为人正直、讲诚信。他认为,一名律师如果不具备这种品格,就不能正确地把握自己,就很可能害人害己。“我在上海打拼多年,从内心感恩这座城市给了我发展空间。作为律师,回报社会的最好方式就是法律援助。每当遇到那些在上海经商务工的周口老乡,因经济原因请不起律师,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我都会尽力帮他们一把。”庞少磊说。

  庞少磊称,他希望通过上海的周口商会组织,为在沪的周口老乡免费上法律课。这样一来,他们务工经商时,既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也能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 责任编辑:金鑫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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